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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论坛举办

1759新华网2022-11-07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以《关于取保候审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以《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为视角”论坛在北京举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取保候审,对于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等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强化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执行监督等。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介绍了研究中心的成立宗旨和设立目的,并为本次论坛主题的意义作了具体阐述。他认为,本次论坛的嘉宾来自不同的学科、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来讲,视角略有不同,但无论在哪个角色、哪个行业、哪个岗位,目标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要把中国的刑事司法、刑事法治大幅度往前推进。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赵运恒介绍了举办本次论坛的出发点。他认为,新的取保候审规定发布了一个多月,关注度非常高,希望通过这次论坛能够对促进取保候审新规的有效实施提供有益交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赵春雨表示,本次论坛凝聚了学界与司法实务界的关切,倡议律师事务所切实担当起来,在做好个人律师业务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京师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主任郑小宁分享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历史发展过程。他认为,同受法学教育,同学法治思维,同肩法治使命,共同提高法律共同体的职业技能,有利于塑造法律人的优良品格,形成对法治共同理念的追求。

  论坛分为五个单元,主题明确、内容丰富。

  在第一单元“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立法沿革和适用现状”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做主旨发言。他认为,学界、律师界就强制措施中的取保候审问题进行专门研讨,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一次学习交流会议。他从立法层面,就取保候审从古代立法到我国的现代立法进行了深度的解读,同时对各个阶段取保候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剖析,引发了大家的深刻思考。

  在第二单元“侦查阶段对于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适用的研讨”中,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轶进行主旨发言。围绕“重罪取保候审的合理空间”这一主题,韩轶教授以当前实务中羁押问题的现状引入,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角度进行考量,着重谈了三点问题,重点表达了取保候审同样普遍适用于重罪这一观点。

  在第三单元“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适用的研讨”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奋飞进行主旨发言,围绕本单元主题,李奋飞对少捕慎诉慎押规范进行了深入解读,将理论研究与实务现状相结合,从宏观角度对新规的背景做了介绍,又对新规的重点内容、社会危险性进行了提及,特别是从合规整改、公共利益衡量来说明慎诉的必要性,并对证据不足做了深刻的解读。他认为,本次新规的出台真正体现了慎诉的“慎”的一面,将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第四单元“审判阶段对于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适用的研讨”中,京师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殿学等嘉宾与大家进行了分享。王殿学以经办的两例案件阐述了两方面内容:一是“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的申请机构;二是“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他认为,在审判阶段的取保候审申请可以走法院和检察院两种途径,法院具有最终决定权。而“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有两种:一是法官对案件事实、情节认定发生重大变化,继续羁押可能会变相延长被告人刑期而决定取保候审;二是被告人出现符合取保候审硬性条件的情形。

  在第五单元“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在实践中适用的问题与展望”中,京师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名誉主任王发旭等嘉宾与大家进行了分享。王发旭提出减少羁押率,采取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等。

  论坛还进行了现场交流,各位嘉宾对在场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此次论坛交融各方专业观点,以内外联动的形式、发表各自的看法,围绕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尤其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为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提供了交流互鉴的平台。

 

责任编辑:闻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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