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规则衔接 人民法院全力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三年来,大湾区经济总量从2018年的10万亿余元增长到2021年的约12.6万亿元。
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报告(2019-2022)》(以下简称报告),从完善制度机制、深化交流合作、畅通规则衔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跨域服务方面介绍了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主要情况。
变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
曹某和田某在澳门结婚、离婚,两人先后取得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这种情况可否在珠海起诉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两地法律,巧解跨境离婚后财产纷争。
这是变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的一个缩影。
“本案依法精准适用准据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可谓为珠海地区法院在内地、澳门地区间努力实现司法融合的一个范例,其背后是将个体权益保障作为法律与事实互动的联结点,既尊重法律的权威,又充分考虑到个案的公平正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建伟评价说,根据相关事实的不同背景、性质和特点分别选择其准据法,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全面、依法、平等、妥当保护,彰显出内地司法制度有效保护民事主体的能力,以及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更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的实质性融合。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推动司法法律规则衔接,是人民法院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谱写“一国两制”在司法领域新篇章的重要内容。
报告显示,就建立健全区际司法协助体系,最高法在已与香港签署5项、与澳门签署3项司法协助安排的基础上,三年来分别又与香港签署3项司法协助安排和1项司法协助文件,与澳门签署2项司法协助安排,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
就完善民商事判决认可和执行机制,最高法与香港签署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覆盖两地民商事领域90%以上生效判决;内地与香港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实现互认与执行,被誉为两地司法协助领域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创举。
与此同时,最高法与港澳先后签署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与香港签署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等,实现内地与港澳仲裁协助全流程覆盖,支持港澳法律服务业发展壮大。
此外,内地与澳门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亦修改完善,建立司法协助网络互通平台,实现送达取证协助全流程在线转递、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和在线追踪,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至原来的五分之一;授权南沙、前海、横琴三家法院与澳门直接开展司法协助,科技助力区际司法协助提速增效。
优化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广州的海珠区琶洲岛,有一片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吸引了腾讯、阿里巴巴、小米、科大讯飞等深耕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的龙头企业在此建立总部大厦。该区域入驻企业数超3.2万家,去年主营收超3600亿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就坐落在琶洲一座写字楼内,为构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提供新动能。
扎实推进制度改革创新、区域治理模式创新,是人民法院坚持服务保障大湾区高水平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的重点内容。人民法院不断提升大湾区发展活力,促进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时间里,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涉港澳案件5.36万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保护力度,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建设,服务生活便利、社会安定的美丽湾区建设;审结一审破产案件1.31万件,依法出清“僵尸企业”,助力危困企业恢复生机。
报告显示,最高法先后发布《关于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等多项司法文件,筑牢制度保障基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清单+台账”方式推动46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累计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20余项。
“作为国家改革开放排头兵,广东将两个合作区建设作为服务‘一国两制’大局的战略抓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战略平台,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陈广汉说。
满足“港澳所需”“湾区所向”
今年4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的司法成果——完善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获评最高法首届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该机制破解了涉外矛盾纠纷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时间相对较长的难题,推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内地与港澳融合发展。
这一模式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珠海威丝曼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行政经理孙媛媛的肯定:“横琴法院采用的‘内地+港澳’调解员联合调解模式,精准对接港澳居民的解纷需求,满足了群众的新期待。”
增进民生福祉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法院出台各项便民惠民举措,不断增强大湾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100%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推广涉港诉讼文书“E键送达”,有效提升跨境送达效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授权见证平台,将授权见证用时从30天缩短到5分钟,便利港澳居民参与诉讼。
最高法国际商事法庭建立“三位一体”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广东法院依托社会力量和线上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11.9万件,邀请符合条件的港澳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回应湾区民众多元解纷需求。
此外,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创新涉港澳商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机制,融合港澳司法实践有益经验,完善促进调解机制和“诉非衔接”机制;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实行“内地+港澳”调解员“双调解”模式,联动港澳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报告指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迎来全面实施、加速推进的新阶段,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肩负起司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使命担当,扎实推进各项有利于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增进百姓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工作举措。
责任编辑:闻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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