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二审宣判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二审宣判
与公共利益相悖,合同无效
本报讯 7月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法院认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以电力资源、碳排放量为代价的“挖矿”行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与公共利益相悖,认定“挖矿”合同无效。
2019年,某公司与某区块链公司签订系列合同,约定某公司委托某区块链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某公司向某区块链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某公司向某区块链公司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某区块链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某区块链公司向某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区块链公司交付比特币,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挖矿”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判决驳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三中院认为,比特币及相关经济活动新型、复杂,我国监管机构对比特币生产、交易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建立在对其客观认识的基础上,并不断完善。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建立在对当下对挖矿活动的客观认识的基础上。
相关部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认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有利于保障我国发展利益和金融安全。从“挖矿”行为的高能耗以及比特币交易活动对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影响来看,涉案合同应为无效。双方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既应遵守市场经济规则,亦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闻浪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
相关文章
- 610名被害人“被贷款”8112万余元 揭秘新型“AB贷”合同诈骗
- 北京:专项行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837件
- 北京公安开启“夏季行动”
- 北京去年以来共查处侵权假冒类案件7717件
- 北京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自媒体”账号9000余个
- 北京查处多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违法案件
- 北京警方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北京探索“轻案快办”提升办案效率
- 来自三个北京公安执法场所的探访见闻
- 北京劳动仲裁文书可电子送达
- 四川省公安厅公布一批破坏土地资源典型案例
- 首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排查整改隐患22.8万处
- 保价快递丢失,损失由谁承担?
- 金砖国家反腐败部长级会议举行 杨晓渡出席并讲话
- 6月17日律界之声新闻速递
- 上海:支持将仲裁业务对外开放拓展至沪全域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春生受贿案一审开庭
- 最高检发布首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
- 新华调查|作坊生产,线上流通——伪劣兽药生产销售的黑色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