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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夺子战争”屡屡上演 记者调查离婚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现象

1070法治日报2023-11-17
漫画/李晓军  ● 孩子父亲和两个人一起去了孩子姥姥家,敲开门之后,一个人拦着姥姥,孩子父亲和另一个人迅速将孩子抱走,开车扬长而去,随后把孩子藏了起来  ● 涉及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夺子战争”屡屡上演 记者调查离婚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现象

漫画/李晓军

  ● 孩子父亲和两个人一起去了孩子姥姥家,敲开门之后,一个人拦着姥姥,孩子父亲和另一个人迅速将孩子抱走,开车扬长而去,随后把孩子藏了起来

  ● 涉及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诉讼中,伴有抢夺、藏匿孩子行为的案例占一定比例,并且实施方多为父亲一方

  ● 法官直接把他关到羁押室。只过了10分钟,他可能意识到这事真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于是交代了藏孩子的地方,法院派了两辆车把孩子接了回来,孩子回到了我身边

  ● 从社会层面来看,正是各界都在呼吁治理此现象,加上地方法院积极采取的治理措施和尝试,让社会公众对此现象的认知开始从“抢孩子有利”到“抢孩子违法转变”

  调查动机

  近日,#福原爱或面临2年以上有期徒刑#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原因是东京家庭法院判决其长子的抚养权归于男方,但她对此不予理会。

  这种现象并非只发生于日本,在国内也时有发生。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已成为离婚案件中的高发事件,这一问题既是司法问题,更是社会问题。

  法院已经判决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权归于一方,另一方为什么会抢夺、藏匿?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要回未成年人子女时,又会遇到哪些阻力?如何解决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问题?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截至11月16日,现居住于江苏省苏州市的姜兰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见到儿子了,在她和儿子之间,横亘着前夫——两人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归男方,但男方将孩子藏匿起来,不让她探视。

  这种情况并非个案。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表示,当前,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已成为离婚案件中的高发事件。

  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印发的《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开始实施,其中提出: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者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探望权。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解决抢夺、藏匿未成年人子女问题,一方面在于通过个案尝试,让社会公众的认知从“抢孩子有利”到“抢孩子违法”的转变,另一方面需要在制度上将“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限制对方与未成年子女接触”的视为抚养不利因素,不能因抢夺、藏匿行为造成的未成年子女随其生活而获得抚养权。

  为争夺孩子抚养权 抢夺藏匿现象频发

  时针拨回至2009年,湖南永州人姜兰经人介绍认识男方并结婚,后于2011年生下一个男孩。然而,她在婚后发现,男方不但赌博,还酗酒。

  2013年3月,因不堪忍受男方恶习,姜兰与男方签署分居协议,儿子跟着妈妈生活。随后,她带着时年1岁半的儿子到苏州工作。

  2014年春节,姜兰回老家发现男方并没有改掉赌博恶习,于是起诉离婚,法院并未支持她的诉讼请求。同年11月,她再次起诉离婚。但在开庭前,男方以协商及探视孩子为名,将孩子抢走并藏匿不让她见。

  为了能见到孩子,开庭时,姜兰不再坚持争取抚养权,而是接受了调解方案: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每年有45天探视期。

  但离婚之后,姜兰并没有能够探视到孩子。尝试各种方法之后,2021年9月,姜兰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审、二审,法院并没有支持她的诉讼请求。她申请再审并向法院提交了新证据,包括证明男方患有严重疾病、男方工资收入难以抚养孩子等。但再审法院仍然没有支持她。

  与此前不同的是,经过几次诉讼之后,她可以探视孩子了。

  “于是,今年暑假,我再次行使探视权时,孩子坚定地向爸爸表示要留在苏州上学,并写信给法院表示想和妈妈一起生活。但在9月11日,爸爸指使两个人再次将儿子夺走。”姜兰回忆说。

  从那以后,姜兰再也没有见到儿子,男方也不让她探视孩子。迷茫的她想知道:“我怎样才能探视孩子?”

  柳繁(化名)是湖北武汉某医院呼吸科一名医生,离婚后虽然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也见不到孩子。

  2020年,柳繁的孩子出生,她一直带着孩子住在娘家,和孩子的爸爸段某实际上处于婚内分居状态。4月19日发生的事情,让她至今难以忘记。当天,段某和两个人一起去了孩子姥姥家,敲开门后,一个人拦着姥姥,段某和另一个人迅速将孩子抱走,开车扬长而去。

  柳繁收到消息后,赶紧报警。当晚,经派出所调解,孩子先由段某抚养,柳繁享有探视权。但就在次日,她去探视孩子时发现,段某把孩子藏匿起来。

  柳繁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把抚养权判给她。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她还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禁止段某的藏匿子女行为。7月21日,湖北省第一张禁止藏匿未成年婚生子女的行为保全裁定作出,法院认定段某藏匿孩子的行为应予禁止。

  但这并没有让柳繁见到孩子。司法实践中,这类问题该如何强制执行还面临重重困难。

  一审支持了柳繁的诉求,法院判决由她抚养孩子。但段某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案件仍在二审当中。她也不知道,孩子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她身边。

  甘肃省兰州市的程蕊(化名)是一名法官,但她的双胞胎女儿同样被藏匿起来。

  2019年,程蕊产下双胞胎女儿,但不断激化的家庭矛盾让她的丈夫宋胜(化名)提出离婚。正当程蕊准备和宋胜商量相关事宜时,2021年5月10日,宋胜做出令她意想不到的事。

  “那天我下班回家,发现公寓内除家具外其他东西被搬得差不多了,宋胜和两个孩子也不见踪影。我打电话问他去了哪里,对方很不耐烦。后来,宋胜到公寓拿剩下的东西,我继续和他理论,结果遭到他殴打。”程蕊说,“我报了警,但警方认为这是家务事,仅调解了一番。”

  次日,程蕊发现联系不上宋胜,经向其同事打听得知,他带着孩子和父母回老家了。程蕊并未多想。但一个月过去了,宋胜依然没有回来的打算。联想到孩子刚满两岁,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她这才意识到,对方可能是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程蕊再次报警。警方查了当天监控,找到了宋胜藏匿孩子的地点。

  “为避免孩子再一次被藏匿,我没有立刻上门要求对方交出孩子,而是选择求助当地相关部门等方式解决问题,均被告知爸爸带走孩子是家事,不予处理。”程蕊说。

  她目前已经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未来不管有多难,我都要带回女儿”。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荆在工作中发现,涉及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诉讼中,伴有抢夺、藏匿孩子行为的案例占一定比例,并且实施方多为父亲一方。

  抢孩子没人管得了 社会问题亟须解决

  天津市民刘姣(化名)和前夫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今年7岁,小儿子今年6岁。2022年11月,刘姣和前夫离婚并获得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前夫每月给每个孩子2100元抚养费,直至两人分别年满18周岁,并享有每月探视两个孩子各一次的权利。

  几天后,趁着两个孩子放学回家,前夫带着3名男子抢走孩子并藏匿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22年8月,刘姣申请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该份保护令显示,被申请人在双方离婚诉讼期间,以探视孩子为由,滞留刘姣及其近亲属的住所门外长达20余小时,其间使用过威胁性语言。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刘姣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他在刘姣及其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影响其正常生活的活动。保护令的有效期为6个月。

  刘姣说,前夫抢夺孩子正好发生在保护令生效期内。事后,虽然法院也积极采取了限高、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措施,但这些措施并没有让男方停止藏匿孩子的行为。

  今年2月,刘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前夫履行判决,将孩子交还给自己。但对方带着孩子一路跑,一路藏,居无定所,躲避法院的执行。

  一开始,执行法官通知她,在海南找到了她前夫和孩子,将由海南当地法院执行,把孩子带回天津。刘姣赶赴海南见到了孩子。这是孩子被带走后第一次与她相见,当法院工作人员带来孩子时,大儿子看见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都不找我,不要我。”

  这次执行进行了近4个小时,但刘姣并没带走孩子,因为法院认为在异地执行存在诸多不便。

 

责任编辑:闻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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