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界之声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资讯

 

瞭望丨谨防“借标生财”

1231《瞭望》2023-07-18
  ◇专家评标在招投标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其违法违规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威胁工程质量安全  ◇全面推行专家评标信息公开,跨部门联动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远程异地

  ◇专家评标在招投标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其违法违规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威胁工程质量安全

  ◇全面推行专家评标信息公开,跨部门联动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有助于从制度上监督和约束评标专家公正履职

  ◇“专家库人数不少,但长期参加某个领域评标的专家并不多。专家之间很容易互相熟悉,只要做通一两个人的工作,就可以顺藤摸瓜请托。”

  ◇警惕少数专家充当“黄牛掮客”,与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串通勾结、暗箱操作,打分“畸高”或“畸低”;个别专家甘于被围猎,不按规定标准评标;甚至趁机敲诈勒索

  工程建筑领域招投标涉及金额较大、资源集中,各类腐败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发高发。

  近期,《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发现,除了常见的围标、串标、陪标等行为,一种较为隐蔽的专家假评标“借标生财”现象同样值得警惕——少数专家充当“黄牛掮客”,与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串通勾结、暗箱操作,打分“畸高”或“畸低”;个别专家甘于被围猎,不按规定标准评标;甚至趁机敲诈勒索。

  专家评标在招投标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其违法违规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威胁工程质量安全。近年来,全国多地大力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但由于专家违法违规问题隐蔽性较强,乱象尚未根治,亟待加强整治。

  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全面推行专家评标信息公开,跨部门联动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有助于从制度上监督和约束评标专家公正履职。

  个别专家假评标真牟利

  评标,是择优选取中标人的关键环节。在评标过程中,专家应公平公正履职。然而,少数专家却屡受诟病,甚至触犯法律红线。

  以江西为例,2021年9月以来,当地启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先后排查项目1.3万余个,发现各类问题160个。其中,2022年9月以来公布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案例有43起。结合案例及实地采访,记者梳理发现,少数评标专家违法违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充当“黄牛掮客”。重点工程投资大、资源多,有的评标专家利用身份便利与投标人串通勾结。江西一家大型国企长期负责招投标的负责人介绍,前不久公司查处发现有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沆瀣一气,帮助投标人中标后按比例提成,收受贿赂几百万元。比如,2021年7月,在赣州市南康家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评标中,徐某桦虽非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却被发现行贿评标专家。

  ——甘作“围猎对象”。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评标活动中,个别专家甘于被围猎,甚至“抱团受贿”。比如,近日被南昌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评标专家余文君,利用其评标专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再如,去年2月,南昌市青云谱区新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和配套工程设计项目招标中,评标专家黄某、汤某、许某平接受请托,为一家投标企业打高分,帮助其顺利中标。事后,每人获得2万~3万元好处费。

  ——借机“敲诈勒索”。有关部门查处发现,个别专家以拒绝在评标报告书上签名为由要挟,索要高额评标费。根据浙江省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5月的通报,评委缪某某在江山市上余镇某安置小区市政管网工程项目评标结束后,强烈要求招标人以现金方式支付评审费。当被告知只能以转账方式支付评审费时,缪某某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

  “评标吃标”暴露监管短板

  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少数专家评标违法违规,暴露出这些专家法律意识淡薄、职业道德水平较低等问题,也折射出日常管理和招投标机制建设仍存短板。

  ——有的专家相互请托。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明文规定却容易被“潜规则”消解。

  “专家库人数不少,但长期参加某个领域评标的专家并不多。专家之间很容易互相熟悉,只要做通一两个人的工作,就可以顺藤摸瓜请托。”南昌一家建筑咨询服务企业负责人说,个别专家之间也彼此心照不宣,你来我往、互相关照。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站2020年11月的通报,在一项水利工程评标活动中,李强、赵银拢、齐文艳、何志军、吴富文5名评标专家相互串通,操纵评标结果,被法院依法判刑。

  ——内定式招标下,部分评标“走过场”。业内人士介绍,专家评标是招投标中的一环。如业主单位已与倾向中标人达成一致,评标专家就会收到来自各种渠道的明示暗示。一位受访评标专家表示:“有时是通过熟悉的招标代理机构暗示,有时甚至直接找到单位领导来打招呼。这种情况下,公正履职很难。”

  ——管理欠缺助长侥幸心理。新修订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各省(区市)纷纷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很多重大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就是从库里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记者调研发现,虽然评标专家申请入库须有单位证明,但一些单位并没有完全压实管理责任。江西一位国企商务部门负责人介绍,由于疏于管理,该公司连内部有多少专家都说不清楚,更别说对专家参加本单位以外的评审活动进行规范,这让有的评标专家抱有侥幸心理。

  严格规范评投行为

  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准及其行为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招标效果和质量乃至工程质量安全。受访业内人士建议,对于评标专家及其评标行为,需加强管理、严格规范。

  强化信息公开。业内人士认为,全面公开专家评标信息,可以提高违法违规被发现概率。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社会监督,江西已全面推行专家评标信息公开制度,将评标专家的评分情况、否决投标理由、投标企业的业绩荣誉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跨部门联动监督。近年来,江西在公布专家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同时,列出所在单位名称,四川则是点名道姓通报,对压实责任都有着积极效果。相关案例通报后,江西不少单位已启动评标专家信息排查。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江西已取消、解聘850名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专家。

  同时,受访人士建议强化住建、发改、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动,在线索排查、信息共享、监管执法上加强合作,合力监督评标专家行为。

  推行远程异地评标。记者了解到,当前工程建筑领域主要有三种评标方法。一是综合评估法,即得分高者中标。二是报价承诺法,即专家审核资质、材料,最后在入围投标人中随机产生中标人。三是合理低价法,即能够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最低报价者中标。

  江西某县一位住建部门的负责人介绍,综合评估法专家发挥作用最大,最容易出现廉洁风险。如使用报价承诺法,专家则无法对中标结果起决定性作用。但这一方法主要用于工程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些重大项目仍主要采用综合评估法。

  受访干部建议,结合不同评标方法所长,推进标书电子化、评委异地化、评标远程化、管理网络化,让不同地点的评标专家通过远程电子评标系统在线交流讨论,阻断评标专家与招标人、投标人和中介人员的接触。此举也能缓解评标专家区域分布不均衡问题,进一步规范评标秩序。(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余贤红)

  (《瞭望》2023年第29期 )

 

责任编辑:闻浪

本文由 律界之声 提供,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